"檢察官,太感謝恁了。實在沒想到俺的信這么快就得到了回復,真是重燃了我們家繼續(xù)生活的信心!"
前不久,田某及家人手捧寫有“法律的捍衛(wèi)者,人民的守護神”的錦旗,來到黃島區(qū)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對著接待的檢察官說。
田某原是杜某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,在該案中,偵查機關只對一個犯罪嫌疑人移送審查起訴,田某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,精神受到打擊。無奈之下,他寫信到黃島區(qū)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求助。
接到來信后,檢察官當日將田某的信訪事項轉給刑事檢察部辦理,并答復了田某相關情況。刑事檢察部承辦人于次日約談了田某,耐心細致地了解他的訴求。在認真審查案卷后,檢察官督促偵查機關補充、完善該案同案犯涉嫌犯罪的證據(jù),在一個月的時間內依法對杜某及其他兩名同案犯提起公訴,案件事實得以還原,犯罪行為受到懲處。
田某一家的心結終于解開了,為了表示感謝他再次上門,送來了錦旗和感激。
近年來,黃島區(qū)檢察院堅持“以人民為中心”的理念,堅決落實張軍檢察長“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”的工作要求, 制定了回復工作臺賬和規(guī)定,對群眾來信來訪除特殊情況外,均做到7日內程序性回復、3個月內實體答復或進展答復,收到了“件件有去向、事事有回聲”的效果。線索分流后,各部門充分發(fā)揮檢察監(jiān)督職能,為3個月內實體答復提供了保障,彰顯了檢察機關的司法公信力和為民服務的情懷,贏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和民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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